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536.“你们使我丧失我的孩子”表如此教会就不复存在了。这从雅各的代表和“丧失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指着自己说这句话的雅各是指真理之良善(参看3659, 3669, 3677, 3775, 4234, 4273, 4538节);它因是真理之良善,故也是教会,因为良善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;因此,无论你说真理之良善,还是说教会,意思都一样,因为有真理之良善与他同在的人就有教会与他同在。“雅各”代表教会(参看4286, 4520节),他的儿子们代表教会真理(5403, 5419, 5427, 5458, 5512节)。“丧失”是指剥夺教会的真理与良善,在此是指剥夺由约瑟、便雅悯和西缅所代表的那类真理,如下文所述。
“丧失”之所以表示剥夺教会的真理,是因为教会好比一个婚姻,它的良善好比丈夫,它的真理好比妻子,由该婚姻所生的真理好比儿子,所生的良善好比女儿,等等。因此,当提到丧失的状态或丧失的行为时,它表示教会被剥夺了真理,由此不再是一个教会。就这层意义而言,“丧失”(bereft,经上或译为丧掉、蹧践)或“丧子”(bereavement)也用于圣言其它各个地方,如以西结书:
我必打发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去,叫你丧子。(以西结书5:17)
又:
我若使恶兽经过那地而蹧践它,使地荒凉,以至因这些野兽,人都不得经过。(以西结书14:15)
利未记:
我也要打发田间的野兽到你们中间,使你们丧失儿女,剪灭你们的牲畜,使你们的人数减少,道路荒凉。(利未记26:22)
在这些经文中,“饥荒”表示缺乏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,因而是指荒凉;“恶兽”是指源于邪恶的虚假;“地”是指教会;“打发饥荒和恶兽使地丧子”表示利用源于邪恶的虚假摧毁教会,因而是指彻底剥夺教会的真理。耶利米书:
我在这地的城门口,用簸箕簸了他们,使他们丧掉儿女。我毁灭我的百姓。(耶利米书15:7)
此处“丧掉”也表示剥夺真理。同一先知书:
愿你将他们的儿女交与饥荒,使他们被刀剑之手除灭;愿他们的妻丧子,且作寡妇。(耶利米书18:21)
“愿他们的妻丧子,且作寡妇”表示没有真理和良善。
何西阿书:
至于以法莲人,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,必不生产,不怀胎,不成孕。纵然养大儿女,我却必使他们丧人。(何西阿书9:11-12)
此处意思是一样的。以西结书:
我必使人,就是我的民,行在你上面。他们必得你为业,你必做他们的产业,你也不再使他们丧子。主耶和华如此说,因为人对你说,你是吞吃人的,又使你的民丧子。(以西结书36:12-13)
此处“丧子”也表示剥夺真理。
以赛亚书:
你这专好宴乐、安然居住的,现在当听这话。你心中说,惟有我,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,我必不至寡居,也不知丧子之事。哪知,丧子、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转眼之间必临到你。(以赛亚书47:8-9)
这论及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,也就是那些外在神圣,内在亵渎,并凭这神圣的外在自称教会的人。“丧子、寡居”表示剥夺良善与真理。又:
你举目向四方观看,他们都聚集来到你这里。你丧子以后所生的儿女还要在你耳边说,这地方我居住太窄,请让地方给我,让我居住。但你心里必说,我既丧子独居,是被放逐的,漂流在外,谁给我生这些,谁将这些养大呢?我独自一人被撇下,这些在哪里呢?(以赛亚书49:18, 20-21)
这论及锡安,或属天教会,论及它荒废之后的结实;“丧子”表示它在荒废时被剥夺的真理,但这些真理又得以恢复并剧增。
8705.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表调解和代求。这从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当论及神性真理时,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,并代求,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。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,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自己最近。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最近,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。既然机会来了,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。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,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,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,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,与祂交谈,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,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,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,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。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。
但是,要知道,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,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,也就是真理本身。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,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,主如同王子,就是王位的继承人。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,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。因为一开始,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,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,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,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,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。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,祂的国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时;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。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,在祂的国里,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,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;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,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;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,无法被根除,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,他们要“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”(参看马可福音10:37, 41; 路加福音22:24, 30; 马太福音19:28)。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“十二宝座”、“十二支派”和“审判”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,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。但是,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,即: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,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,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,因为父与祂不是二,乃为一,如祂自己所教导的(约翰福音14:8-11)。祂之所以被称为“调解者(即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是因为“儿子”表示神性真理,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(参看2803, 2813, 3704节),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,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;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,是不可靠近的;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,是可靠近的;它为一个人的内眼,也就是信之眼,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(8644节)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。
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,是如何被称作“父的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”。当主在世时,在完全得荣耀之前,祂是神性真理;因此,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,祂求父,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(约翰福音14:16, 17; 17:9, 15, 17)。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,祂就被称作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,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,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(Divine Man);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,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。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,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,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。或者,为了想象神性,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,或以模糊而告终。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,也会掉入自然界,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。由此明显可知,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。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,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。因此,就神性人身而言,主被称为“调解者(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尽管祂与自己调解,向自己代求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,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又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然而,一个值得注意的是,凡出于自己,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;而那些不出于自己,也不出于血气,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说,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。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,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。此外,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,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;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。原因在于,天堂是一个大人,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。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,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。也就是说,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;结果,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,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。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;因此,主对他们来说,就是调解或中保,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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